妥善保管,避免遗失或滥用
公章应指定专人保管(如行政部门负责人),建立用章登记制度(记录用章时间、用途、经办人);
若印章遗失,需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,登报声明作废,并重新办理备案刻制手续,避免他人冒用。
变更或注销企业需及时处理印章
企业名称变更、法人变更时,需注销旧公章并重新备案刻制新章;
企业注销前,需将公章交回公安部门销毁或自行销毁并备案,避免遗留法律风险。
防伪设计要点
显性防伪:备案编码(边缘激光雕刻)、暗纹(放大镜可见细微图案)、荧光油墨(紫外线下显影);
隐性防伪:材质纹理(如铜章的自然氧化痕迹不可复制)、雕刻微缩文字(仅 0.5mm 大小,需显微镜识别)。
红胶印章:易盖好用、印迹清晰、适用于各类部门章:如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业务专用章、报关专用章等,由于材料具有热胀冷缩的特性而易产生误差,不适用于银行印鉴印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