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刻章需进行备案,可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。网上办理需登录相关刻章平台,按提示操作;窗口办理可前往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公安窗口,地址是东风中路 448 号成悦大厦 3 楼,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:00-12:00,下午 1:00-5:00。办理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、经办人身份证、授权书、刻章说明、依法批准设立或登记该机构的证件或文件、营业执照等材料。
是否具备公安机关授权
正规刻章机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,并持有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(刻章属于特种行业)。可要求机构出示该许可证,核实其经营范围包含 “印章刻制”。
企业公章、财务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,必须由公安机关指定的备案单位刻制。可通过当地公安局官网查询 “备案刻章单位名录”(如搜索 “XX 市公安局 备案刻章机构”),优先从名录中选择。
是否要求提供合法材料
刻制企业印章时,正规机构会严格审核材料:
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(加盖企业公章)等。
若刻制公章以外的专用章(如合同章、财务章),可能还需提供企业内部决议文件。
个人刻制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(如用于合同签署的私章),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;若委托他人代办,需额外提供委托书。
若机构对材料审核不严(如仅口头询问、不查验原件),甚至无需材料即可刻章,极可能为非法机构。
是否提供备案回执与凭证
刻章完成后,正规机构会出具备案回执(由公安机关统一格式),证明印章已登记备案。企业需妥善保管此回执,后续办理银行开户、税务登记等可能需要。
同时要求提供刻章发票或收据,作为消费凭证,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时无据可依。